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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總支規章制度
        瀏覽次數:【次】 【發布時間:2018-05-08 08:49:12】

        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加強公司黨組織建設,增強黨員意識,充分發揮黨總支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制定公司黨總支系列規章制度。
        一、組織生活會制度
        (一)公司全體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二)扎實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活動原則安排在每月的15日。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必須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支部主題黨日活動。
        (三)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原則上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黨總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1-2次黨小組會議。一般每季度安排黨員接受一次黨課教育。
        (四)原則上每季度安排一次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民主生活會。以黨員匯報思想、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全面解決思想、作風、擔當、履職等問題。
        (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六)所有組織生活的活動要做好痕跡管理。
        二、民主議事決策制度
        (一)議事原則
        1.公司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必須召開黨總支會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議事、會議決定。
        2.黨總支會議決定事項要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表決事項意見分歧較大的可暫緩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后再行議定,或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3.黨總支會議討論重大問題,應充分發揮民主,暢所欲言,各抒己見。“三重一大”等特別重要事項,須黨總支委員全部出席方可召開;一般事項或急需處理事項,須在家黨總支委員出席即可召開,但參會人員須過半數。
        4.黨總支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總支會議由黨總支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總支委員)召集并主持。
        5.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二)議事范圍
        1.討論研究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見和措施。
        2.討論研究公司黨的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以及公司各黨支部的工作情況,處理和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3.討論研究公司長遠發展規劃,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問題、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4.討論和研究部署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紀檢監察方面的各項工作。
        5.討論決定公司人事任免、提拔推薦、獎懲、調整、調動等事項。
        6.需要黨總支會議決定的其它事項。
        (三)議事程序
        1.確定議題。
        (1)凡需提交黨總支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由公司黨總支委員提出,公司相關責任部室匯總,報黨總支書記了解掌握有關情況后,在總支委員之間事先溝通,然后確定黨總支會議的議題及開會的時間、地點。
        (2)黨總支會議的時間、地點、議題,一般應在會前1天通知黨總支委員和需要列席的有關人員。
        (3)重大事項議事決策前,要聽取多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充分溝通和論證評估,慎重決策。
        2.會議準備。黨總支委員會前要熟悉材料,認真思考,擬出意見和建議。
        3.充分討論。會議先由議題的提出人就議題作出說明,黨總支委員和有關列席人員應充分發表意見,黨總支書記根據討論情況歸納集中,提出初步意見。
        4.作出決定。黨總支會議應采取表決的方法作出決定。表決的方式,可根據不同內容和情況,分別采取口頭、舉手、投票等方式。對同時涉及幾個方面重要的事項,應逐項表決,表決結果由主持人當場宣布。
        5.做好記錄。會議應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
        三、“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支部黨員大會原則上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
        2.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
        (1)討論研究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見和措施;
        (2)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章黨規黨紀、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習近平《治國理政》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等,按照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開展黨內教育活動;
        (3)聽取和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4)討論通過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等事宜;
        (5)討論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的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6)開展黨員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
        (7)其他涉及需要黨員審議、表決、監督或要向黨員通報的事項。
        3.支部委員要提前一天將擬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地點和議題等內容通知到全體黨員,讓全體黨員明確會議要討論和解決的事項,以便在支部黨員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
        4.全體黨員(包括預備黨員)應按時參加黨員大會,如因故不能參加,黨員所在支部的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應盡可能在會前聽取這些同志對問題的意見,并把他們的意見轉達給黨員大會。
        5.黨員大會一般應由黨支部書記主持,如黨支部書記因故不能參加也可以由支部委員主持,其程序如下:
        (1)主持者要報告本支部黨員的應到數、實際數、缺席數,如有缺席要說明缺席的原因,宣布會議是否有效。
        (2)圍繞會議的中心議題,按預定議事程序進行,每個黨員要充分發表意見,認真開展討論,需要作出決議的議題,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
        (3)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黨員參加和缺席情況,大會中心議題,黨員發言的要點,討論中的不同意見,支部黨員大會作出的決議等。
        (二)支部委員會
        1.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召集,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
        2.支部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指示、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
        (2)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章黨規黨紀、黨的基本知識和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等;
        (3)討論通過年度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討論決定支部各項事業發展中的重要問題;
        (4)研究討論需提交黨員大會的議題;
        (5)討論研究后備干部的培養,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
        (6)抓好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等;
        (7)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確定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認定不合格黨員;
        (8)其他需要黨總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的事項。
        3.支部委員會由黨支部書記主持,若黨支部書記不在時由支部委員主持。到會委員超過三分之二方可召開。
        4.支部委員會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一人一票。根據會議內容,可以采取舉手和無記名投票等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
        (三)黨小組會議
        1.黨小組會原則上每月至少召開1次,由各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山Y合每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一同召開。
        2.黨小組會的主要任務是:
        (1)組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黨員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思想水平;
        (2)討論支部工作計劃和總結,傳達支部委員會決議;
        (3)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工作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討論發展對象的入黨申請和預備黨員轉正申請,提出意見;
        (4)召開組織生活會或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研究分析群眾的思想狀況,明確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措施;
        (6)考核和評議黨員等。
        (四)黨課
        1.公司黨總支結合公司實際和黨員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黨課教育。
        2.黨課主要內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識;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治國理政》及系列重要講話;《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學習宣傳教育;上級黨組織規定的必讀書目及材料;結合實際或中心工作,需要加強學習的有關知識。
        3.一般情況下黨課與黨員大會一并組織、依次安排。
        4.黨課一般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書記開展講授,也可以邀請上級領導或有特長的黨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題授課。公司黨總支書記、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為公司黨員干部職工講1次黨課;其他班子成員結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為分管部室或所在支部黨員講1次黨課。
        5.公司黨總支和各黨支部全面負責“三會一課”落實。
        6.黨總支(黨支部)書記作為具體組織者、實施者,要自覺、積極地組織黨員參加“三會一課”;黨員領導干部要自覺服從所在黨支部安排,帶頭參加“三會一課”,帶頭落實支部決議,為其他黨員作出示范。
        7.黨總支(黨支部)要按照痕跡管理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三會一課”會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出勤情況、主持人、記錄人、會議內容、發言要點、會議結果等。
        四、談心談話制度
        (一)談心談話的范圍對象
        1.談話對象:
        公司黨總支書記與各黨支部書記和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相互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部室負責人之間,必須定期開展談心談話活動。
        2.談話范圍:
        (1)工作變動。在黨員干部離任、退任或崗位職務發生變化、調整情況時必談;
        (2)不良反映。在黨員、群眾中出現有關黨員干部不良反映情況時必談;
        (3)履職不力。履行崗位職責不到位、執行上級部署不堅決、推進各項工作不得力,工作進度滯后、任務完成不理想時必談;
        (4)違規違紀。出現違規違紀行為,被上級通報批評或受到組織處置、紀律處分時必談;
        (5)遇挫遇難。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特別是加強隊伍建設、推進重點攻堅任務中遇到困難時必談;
        (6)生活困難。黨員自身或家庭成員生活遇到困難、發生變故,思想、情緒出現波動時必談;
        (7)精神不振。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勁不足、狀態不佳、作風不實、組織紀律散慢時必談;
        (8)出現矛盾。黨員干部之間存在矛盾糾紛或重大意見分歧,團結協作可能會受到影響時必談。
        (二)談心談話的主要內容
        談心談話要按照“見人見事見思想”的原則,敞開心扉、打開心門、擺開事例、說開話語,達到消除隔閡、誡勉提醒、幫助提高的目的,重點突出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1.征求意見。談心談話時每位黨員要毫不隱瞞地亮明自身問題,并虛心誠懇地征求對方對自己的批評意見,多方面聽取和分析自己的缺點,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2.誡勉提醒。本著對同志負責的態度,真心實意指出對方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坦誠地提出意見建議,幫助同志改進提高。尤其是對群眾反映較多的黨員,黨總支(黨支部)書記要出于公心、嚴肅認真地指出問題,及時地幫助提領子、扯袖子、醒腦子;
        3.交流思想。要深入溝通交流,不拐彎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對存在的意見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換意見,反復溝通,消除彼此間的誤解和隔閡,增進相互間的理解和感情;
        4.了解困難。黨總支書記與各黨支部書記和班子成員、與中層干部、與黨員群眾談心談話時,要注重了解對方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對發現的實際困難主動給予幫助,體現黨內關心關愛。
        (三)談心談話的方式方法
        1.談心談話采用個別談話與集體談話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一般采取“一對一、面對面”的方式深入溝通交流,涉及共性談話問題時,可采取“一對多”的方式,進行集體談話。談心談話每年不少于一次。
        2.黨總支書記與各黨支部書記和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的部室負責人之間的談心談話,一般安排在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前進行。各黨支部書記與支委會成員、與黨員群眾之間的談心談話,一般安排在年末黨員組織生活會或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前進行,也可結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單獨組織開展。
        3.黨總支書記認為必要時可隨時找黨員干部談心,主動征求意見和及時了解思想工作情況;對黨員干部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應及時進行誡勉談話。黨員干部可以主動向有關領導反映情況,匯報思想。班子成員之間、領導干部與普通黨員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根據具體情況適時開展談心談話。
        (四) 談心談話的基本原則
        1.相互平等原則。談心談話時要創造一個良好的氣氛,解除彼此間的思想顧慮,使談話雙方能夠敞開思想,推心置腹,坦誠相見。
        2.誠懇誠實原則。談心談話者彼此之間要心無芥蒂,虛心接受對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實事求是原則。談心談話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明確指出缺點和不足。對原則問題要分清是非。
        4.突出實效原則。談話內容要有針對性。要從實際出發,針對不同談話對象的不同特點、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實效。
        5.教育疏導原則。談話要善于啟發談話對象自己教育自己。通過談心談話重點解決思想上的問題,特別是對于一時思想不通或有抵觸情緒的要耐心說服教育,幫助提高思想認識。
        6.治病救人原則。對犯錯誤的黨員干部,不要輕易下結論,要引導他們認真分析犯錯誤的原因,剖析其錯誤的性質、危害,指出改正的辦法。重點是提高他們對錯誤的認識,幫助他們從中吸取教訓,改正錯誤,振作精神。
        7.尊重信任原則。談心談話雙方要相互信任,注意為其保密,不要隨意將其個人隱私泄露給他人。
        8.經常及時原則。經常性定期談話與有針對性的不定期談話相結合,發現問題的苗頭,應及時告誡、提醒。要善于發現問題,盡量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黨組織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思想理論。
        2.扎實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3.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的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制度。
        4.積極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學習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爭做合格黨員。
        5.學習國際和國內重大時事政治,正確認識國際國內形勢,及時掌握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
        6.學習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以及我市各級黨政機關制定的各項政策法規。
        7.學習與公司發展相關的金融、經濟、土地經營、資產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技術知識,學習法律、歷史、文化,不斷拓寬知識面和增加知識量,提高黨員干部的整體素質。
        (二)學習方法、學習時間
        1.公司黨總支書記負責組織中心組的活動學習,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結合公司實際,適時組織公司黨總支委員開展學習活動,必要時可擴大參加學習人員范圍。
        2.黨支部書記負責組織黨支部的學習活動,制定學習計劃和學習內容,督促、檢查學習成效,黨支部書記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應委托其他支部委員組織學習。
        3.公司黨總支中心組學習和黨支部學習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采取集中學習、專家輔導學習、分組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注重學習效果。
        4.黨支部原則上每月15日開展1次集中討論,交流學習心得1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2小時。
        (三)學習要求
        1.公司所有黨員都要認真參加集中學習。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必須事先請假,并在事后自覺補習。
        2.堅持理論學習和本職工作相結合,切實做到學以致用,著力提高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黨總支委員應結合理論學習和工作實際向所在黨支部作學習輔導,每年不少于1次。
        4.公司黨員干部參加集中學習、分組學習和自學均要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完整記錄學習時間、地點、召集人以及學習內容等。
        5.公司各黨支部的集中學習,應安排專人做好考勤記錄,影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并將學習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公司黨總支。
        六、發展黨員制度
        (一)公司黨總支要把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產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分子吸收入黨。
        (二)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
        (三)入黨積極分子應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報黨總支備案。
        (四)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
        (五)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培養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黨總支備案后,列為發展對象。
        (六)黨支部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發展對象必須接受短期集中培訓,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章》等黨內法規。
        (七)經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并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討論發展對象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八)發展黨員以“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七、黨費收繳制度
        (一)黨員必須每月向黨組織交納黨費。預備黨員從黨支部通過納入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原則上每月15日黨員主動繳納個人當月黨費;各黨支部的組織委員負責本支部的黨費收繳工作。公司黨總支負責各黨支部的黨費收繳工作,每年按要求將黨費上繳上級黨組織。
        (三)公司黨總支年初負責核定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年內一般不變動,每名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一般不超過1000元,根據自愿可以多交。
        (四)公司黨員的黨費計算基數為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不包括個人所得稅和“五險一金”費用。
        (五)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標準)。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六)黨費公布。黨員繳納的黨費及其開支情況由公司黨總支每季度進行公布。
        八、黨務公開制度
        (一)公開內容
        1.公司黨總支重大決策、決定的擬定、出臺以及落實情況。
        2.領導班子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情況,民主生活會征集意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問題整改情況,領導干部述責述廉情況等。
        3.領導干部購房建房、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子女出國學習、配偶和子女從業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等。
        4.黨員發展情況,入黨積極分子情況,民主評議黨員、黨費收繳等情況。
        5.違法違紀問題,實施黨內監督制度化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6.有必要公開的黨內其它事項。
        (二)公開時間
        黨務公開要突出時效性。常規性工作、重大決策、目標任務常年公開,階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時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
        (三)公開形式
        根據內容不同可采取會議公開、公告公示等不同的公開形式。只適宜在黨內公開的,要通過黨內有關會議、文件、通報等形式進行公開;可向全社會公開的,可在黨務公開欄和政務公開欄上公開。
        九、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公司黨總支要深入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努力把公司建設成為“清正、廉潔、務實、高效”的國有企業。
        (二)公司黨總支要認真對照每年度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責任內容,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三)公司領導班子負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黨總支部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負監督責任,每年負責接受上級黨組織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督導。
        (四)公司黨員干部要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五)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規定,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述責述廉制度。凡發生違反黨紀的言行,依據黨章及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十、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公司領導干部要對個人有關事項實行報告制。
        (二)事項報告包括:
        1.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
          2.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及因私出國(境)的情況;
        3.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及與港澳臺居民通婚的情況;
        4.配偶、子女從業以及移居國(境)外的情況;
        5.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6.本人的工資、各類資金、津貼、補貼以及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的情況;
        7.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
        8.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
        9.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以及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或者合伙企業的情況;
          10.本人參與操辦的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
          11.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報告人要在事后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告的,應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事前請示批準的,應按規定辦理。
        (四)領導干部不按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由上級黨組織視情節輕重處理。
        (五)公司紀檢監察室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報告上級黨組織。
        十一、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制度
        (一)述責的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學習情況;
        2.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
        3.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4.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5.存在的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內容
        1.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以及上級紀檢監察機構關于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要求為依據,結合本人分管工作,檢查報告相關事項。
        2.按年初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內容,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執行黨風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辦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3.個人存在的問題。
        4.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進措施。
        (三)個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潔紀律情況
        1.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的情況。
        2.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
        3.參加黨內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
        4.其他要求說明的有關廉政方面的情況。
        (四)述責述廉的要求
        1.黨員干部每年進行一次述責述廉,原則上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與年度工作總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結合進行。
        2.述責述廉采取召開一定范圍的會議,以黨員干部宣讀述責述廉報告的形式進行,組織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
        3.黨員干部述責述廉前要認真對照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充分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如實撰寫本人的述責述廉報告,要力求祥實具體,避免空洞或等同于工作總結。
        十二、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召開的辦法和時間。各黨支部根據公司黨總支的安排部署,以支部為單位進行。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黨總支民主生活會由黨總支書記主持,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由支部書記主持。
        (二)民主生活會的內容。黨支部民主生活會要圍繞黨總支中心工作和現階段的工作任務談思想、談認識,上級黨組織要求召開的專題民主生活會要結合實際確定內容。
        1.傳達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報告和文件,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和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
        2.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增強黨性修養。
        3.聽取黨員思想匯報,檢查黨員工作和學習以及黨支部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
        4.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分析職工的思想情緒,關心職工的生活,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三)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要求。
        1.根據內容,做好準備。將會議的內容、召開的時間提前通知黨員,讓每個黨員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抓住中心,組織討論。召開民主生活會,圍繞中心議題,組織黨員展開討論,防止漫無邊際,離題太遠。
        3.統一思想,歸納小結。討論中如發生意見分歧,要讓大家反復討論,力求思想統一,每次民主生活會,在結束前要歸納小結。
        十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的目的
        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先進,清除腐敗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原則
        1.實事求是。在民主評議過程中,要堅持擺事實講道理,既不降低黨員標準,又不提空泛過高的要求,既要對照標準,嚴格要求,又不搞上綱上線,蓄意整人。
        2.民主公開。要重視黨員的民主權利,讓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并認真聽取黨外群眾的評議意見。對不合格黨員的組織處置意見要與本人見面,并允許申辯。
        3.相互平等。黨員在評議標準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普通黨員還是黨員領導干部都要一視同仁,嚴格要求。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
        依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根據當前形勢和黨的任務,根據現階段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要求和特點來確定和調整。一般來說,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包括: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執行黨組織決定,自覺服從黨組織安排,積極參加黨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
        2.是否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不斷提升思想道德素質、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增強黨員意識、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3.是否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和各項黨內法規制度,遵章守紀、廉潔自律,加強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覺維護黨員形象。
        4.是否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立足本職,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是否自覺踐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要求,密切聯系群眾,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6.是否能堅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有無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不過組織生活,不完成組織分配任務等現象。
        (四)民主評議黨員的程序
        1.計劃部署階段。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在公司黨總支的領導下,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黨總支擬訂評議工作的具體實施計劃,準備好黨員教育材料,對黨員思想狀況進行調查并確定評議重點;召開支部書記會議,部署評議工作。
        2.學習動員階段。各黨支部要組織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結合起來,重點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
        3.自我評價階段。對照黨員標準及有關要求,黨員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進行自我總結,肯定成績,找準存在的問題及根源,并寫出自我評價的發言提綱,經黨支部審定后,由黨員在黨支部大會上進行自我總結。
        4.民主評議階段。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黨內互評,并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進行測評投票。評議中要克服“老好人”思想,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黨員領導干部應帶頭解剖自己,帶頭接受批評,帶頭評議別人。
        5.評議審批階段。召開黨員黨性分析會議,將各方面對每個黨員的評價和反映,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見,并轉告黨員本人、聽取其意見。將支委意見和黨員個人意見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正式組織意見。
        6.表彰處理階段。對評議出的優秀黨員,由黨支部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宣傳表彰;對合格黨員要給予肯定和鼓勵;對評議出的基本合格黨員,要指定專人進行誡勉談話、幫助教育改正;對評議出的不合格黨員,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處置意見,提交黨員大會,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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