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機關運行管理,嚴肅機關財經紀律,強化公務支出制度約束,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根據市委、市紀委、市財政局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機關財務支出范圍
機關財務是指機關日常公用的運行經費,包括:公務接待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辦公(檔案)用品費、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印刷耗材費、報刊征訂費、宣傳(廣告)費、網站維護運行費、車輛運行費、機關食堂運行費、清潔衛生用品費、辦公場所修繕費、維修保養費、機關通訊網絡費、人員經費等其他機關費用開支。
二、機關財務管理
公司機關財務按領導班子分工負責制,分管機關副總經理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基本原則:科學統籌安排、嚴格預算管理、規范執行程序、強化財務監督。機關財務實行預算管理,后勤管理中心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要求認真編制收支預算,并負責組織執行與監督。機關財務實行支出分類管理,嚴格控制壓縮一般性支出。
(一)公務接待費
1.接待原則:公務接待堅持“統籌管理、事前審批、預算控制、務實節儉、合理開支、嚴格標準”的原則。
2.接待范圍:潛江城區(園林辦事處、泰豐辦事處)以外的單位來訪、交流、考察、調研、檢查指導工作等公務活動;根據市委、市政府安排需接待的公務活動等。
3.接待程序:接待活動前,接待承辦部室應當填寫公務接待事前審批單,連同派出單位公函(或電話記錄單)一并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
4.報銷程序:報銷時要提供“四要素”:公務接待事前審批單、派出單位公函(或電話記錄單)、發票、接待清單。公務接待實行一事一報,“四要素”不全的,不得報銷。
5.接待上限標準:早餐每人每次50元,中、晚餐每人每次90元(不含酒水)。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接待對象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超標準接待,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除外事和對外商務活動外,工作日午餐不得飲酒。
(二)差旅費
1.差旅費是指公司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園林辦事處、泰豐辦事處、潛江經濟開發區、楊市辦事處)以外地區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因公市內出差一天必須在出差前按規定填寫差旅審批單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批準,因公市內出差一天以上和因公市外出差必須在出差前按規定填寫差旅審批單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2.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出差乘坐火車、飛機、輪船等交通工具發生的費用。出差人員應按規定等級購票,未按規定等級購票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改簽費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乘坐出租小汽車的支出不得報銷。
3.住宿費是指出差期間入住賓館、飯店而發生的房租費用。標準:省內市外出差的上限為每人每天320元,省外出差的上限按財政部門統一發布的標準執行。
4.伙食補助費是指出差期間的就餐定額補助。標準:市內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內市外出差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的按財政部門統一發布的標準執行。
5.市內交通費是指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標準:市內每人每天最高不超過50元,省內市外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
6.常駐地因公辦事或出差的,不予派車,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
7.出差當天往返的,可報銷當天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差當天不能往返、發生住宿而無住宿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
8.出差參加會議或培訓,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進餐、且出差人員交納的費用中含餐費的,不得報銷伙食補助費。屬會議或培訓出差的,報銷時提供通知或邀請函。
(三)會議費
1.會議費開支范圍:伙食費、住宿費、會議室租金、文件印刷費、交通費等,會期不得超過2天。
2.會議費開支標準: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天450元(其中:伙食費110元,住宿費300元,其他費用40元)。
3.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或會議審批表)、會議通知、會議簽到表、發票、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等憑證。會議費支付以銀行轉賬或刷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4.紀律要求:會議用餐不得提供高檔菜肴,不得提供煙酒。會議不得安排宴請,不得發放紀念品及物品。會場一律不擺花卉,不提供水果。嚴禁用會議費購置固定資產,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嚴禁套取會議費。
(四)培訓費
培訓費管理參照《潛江市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潛財行〔2014〕109號)執行。報銷講課費時,提供講課費簽收單、培訓通知、培訓人員簽到表。
(五)辦公(檔案)用品費
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每半年或每年度集中購買。由辦公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各部室申請,編制預算,填寫審批單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統一購置。日常零星辦公用品由申請部室向分管機關副總經理報告后,辦公室購置發放。辦公用品發放要建立賬冊,專人管理,各部室領取辦公用品須簽字領取。未經批準,自行購買辦公用品的不予報銷。報銷時提供審批單、發票、明細清單。
(六)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
辦公設備是指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投影儀、掃描儀、碎紙機、會議室擴音設備、監控設備等辦公自動化設備和空調、照相機、攝像機等其他設備。辦公家具是指辦公桌椅、沙發、茶幾、屏風、文件柜、保險柜、會議室家具等。辦公設備和家具嚴格按規定的使用年限更新,未達到使用年限的,原則上不得更新。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
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由辦公室負責按規定的級別及配置標準購置。辦公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各部室申請,填寫審批單(所需購置名稱、規格、單價、數量、總價等),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統一購置。報銷時提供審批單、發票及明細清單。
(七)印刷耗材費
印刷費指統一印刷的公文紙張、材料紙、筆記本、工作日志、信封、紙杯等自制印刷用品及零星在外印刷資料所產生費用。耗材費指日常辦公所需的紙張、墨粉、硒鼓等耗材所產生費用。
印刷耗材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自制印刷品根據使用消耗情況和工作實際需求,由辦公室填寫審批單(印制名稱、規格、單價、數量、總價),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統一印制,報銷時提供簽批單、發票及明細清單。所有印刷原則上在公司機關內部處理,受條件所限或特殊情況需在外印刷的,100元以下印刷費由承辦部室向辦公室報備,100元以上印刷費由承辦部室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同意后向辦公室報備,原則上在辦公室指定的政府采購印刷服務商進行印刷,每半年辦公室對印刷明細單據與備案統計表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單據予以結帳報銷,未報備或未批準的在外印刷費不予報銷,零星印刷費報銷時提供發票及明細清單、原始憑證。
耗材所需紙張由辦公室根據紙張用量需求,每半年或每年度填寫審批單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統一購置,各部室按需到辦公室簽字領用。未經批準,自行購買紙張耗材的不予報銷,報銷時提供審批單、發票、明細清單等。墨粉、硒鼓等打(復)印機耗材由各部室在日常工作所需更換時,通過辦公室指定的政府采購印刷耗材服務商進行更換,每次耗材更換時由耗材更換部室經辦人員簽字、辦公室人員核實簽字。
辦公室每半年對打(復)印機耗材開支進行統計報銷,未經耗材更換部室人員和辦公室人員共同簽字的耗材開支不予報銷,報銷時提供發票、明細清單、原始憑證。
(八)報刊征訂費
報刊征訂費是指按照市委宣傳部安排的黨報黨刊征訂任務、有關部門安排的報刊征訂和公司業務學習所需征訂報刊所產生的費用。報刊征訂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報刊征訂前將征訂明細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同意后征訂,征訂后憑發票按分級簽批制,報公司領導簽批后報銷。報銷時提供發票、征訂通知。
(九)宣傳(廣告)費
宣傳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因工作需要通過新聞媒體、廣告商進行企業宣傳、廣告投放時,由辦公室與新聞媒體、廣告商洽談具體事項(宣傳或廣告形式、內容、期限、金額),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同意后,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報銷時提供發票、合同或協議。
(十)網站維護運行費
網站維護運行及微信公眾號運行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填寫審批單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報銷時提供發票、審批單。
(十一)車輛運行費
車輛運行費是指燃油費、保險費、年檢年審費、維修保養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管理運行由后勤管理中心負責,車輛運行費、車輛購置費及裝飾費嚴格按《車輛管理制度》執行。
(十二)機關食堂運行費
機關食堂由后勤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司務長具體負責食堂運行所需食材、物質、酒水、日雜用品、廚餐設備的采購、管理、報銷。機關食堂運行費用嚴格按《職工食堂管理制度》執行。
(十三)清潔衛生用品費
清潔衛生用品是指掃帚、撮箕、抹布、拖把、垃圾袋、垃圾簍(桶)等維護機關環境衛生的清潔用品。清潔衛生用品由后勤管理中心負責集中購買,后勤管理中心根據實際需要和各部室申請,每年度或每半年對所需用品進行統計匯總,填寫審批單(所需購買用品名稱、單價、數量、總價等)報分管后勤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購買。日常零星清潔衛生用品及日雜用品由申請部室向分管機關副總經理報告后,后勤管理中心購置發放。清潔衛生用品發放要建立帳冊,專人管理,各部室領取用品須簽字領取。報銷時提供審批單、發票及明細清單。
(十四)辦公場所修繕費
辦公場所修繕工作由后勤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小型修繕由后勤管理中心填寫審批單,報分管后勤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并簽訂合同后組織實施,報銷時提供合同、審批單、發票。大型修繕必須提交公司相關會議研究后簽訂合同,屬招投標范圍的修繕要嚴格依法依規公開招標,憑招標結果簽訂合同。大型修繕接受工程審計,報銷時提供合同、中標通知書、會議紀要、發票、審計結論。
(十五)維修保養費
辦公設備、辦公家具、檔案設備、監控安防設備的維保由辦公室具體負責;空調、電梯的維保和通訊網絡設備、餐廚設備、油煙凈化設備的維保由后勤管理中心負責;機關水、電、天燃氣、照明燈具、門窗等設施維修由后勤管理中心負責。
(十六)機關通訊網絡費
機關通訊網絡由后勤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由后勤管理中心洽談具體事項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同意后,簽訂相關協議或合同。報銷時提供發票、協議或合同。
(十七)其他事項費用
辦公用房水、電、天燃氣、有線電視等機關后勤保障費用由后勤管理中心及時繳納,憑發票按分級簽批制報公司領導簽批后據實報銷。購買學習書籍、制作宣傳欄等其他機關費用報銷事項,根據工作職責由業務部室填寫審批單,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按程序簽字報銷。
(十八)人員經費
工資薪酬由后勤管理中心依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數據編制表格,財務部負責個人所得稅核算。后勤管理中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對工資薪酬表格審核簽字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直達個人工資賬戶。
三、嚴格報銷程序管理
機關財務各項費用支出,實行事前審批制、事后審核制、分級簽批制。
(一)規范事前審批。機關財務支出事項,必須事前報告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嚴格做到先有報告審批、后有支出報銷。
(二)規范報銷簽批。凡機關報銷費用,由經辦人寫明事由,所屬部室負責人簽字,并附上與報銷內容有關的附件,票據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后,按分級簽批程序簽批報銷。單次金額在5000元以下費用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簽批,單次金額在5000元以上費用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審簽后報總經理簽批,后勤管理中心審核后予以報銷。
(三)財務支出報銷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審批,未按程序審批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未審批的報銷行為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追回資金。
(四)落實責任追究。財務支出票據經辦人和部室負責人是財務報銷憑證的直接責任人,對財務支出票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時效性等負直接責任。后勤管理中心是報銷管理部門,對財務支出票據負審核監管責任,報銷時審核票據是否真實、票據信息是否完整規范、報銷附件是否齊全、事前審批及報銷簽批是否規范完備,審核不合格的不予報銷。
(五)規范報銷附件。報銷的附件明細清單須有發票單位印章。以刷卡方式結算的費用開支,報銷時提供電子結算單。報銷屬政府采購范圍及金額的費用,需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報銷時提供政府采購憑證。報銷屬“三重一大”大額資金使用事項必須附相關會議紀要。
(六)規范支付方式。除會議費外,單張發票1000元以下的小額零星開支費用可以現金方式支付,單張發票1000元以上的機關開支費用采用銀行轉賬或刷卡方式結算。
四、借款規定
個人一般不得借用公款,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確需借款的,由本人填寫借款單,經分管機關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后勤管理中心方可借款。借款人員公務活動結束后要及時還款,借支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未履行借款手續,自行借用、挪用公款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追回資金。
五、監督管理
(一)機關財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和規定,接受市審計局的審計監督和市紀委、市財政局、市國資辦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
(二)完善財務報告制度,后勤管理中心每月定期編制機關財務收支報表呈報分管機關副總經理,每季度機關財務收支報表呈報總經理,年度預決算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
(三)機關財務報銷憑證作為會計檔案歸檔,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財務支出票據的報銷附件隨同票據一并裝入記賬憑證。
(四)后勤管理中心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按《會計法》相關要求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
六、機關固定資產管理
(一)公司機關固定資產由后勤管理中心在票據報銷時統一登記實物臺賬,詳細記載資產名稱、型號、數量、價格,并明確各使用部室和個人的責任。后勤管理中心牽頭、辦公室配合,每年年底對機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各資產使用部室建立相應的輔助臺帳,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二)強化各資產使用部室的管理責任,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公司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轉讓、報廢、捐贈、變賣等,需經分管機關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統一由后勤管理中心按照國有資產處置等相關規定的處置權限和程序,辦理資產處置事項,資產處置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務入賬。
七、嚴明相關紀律
(一)嚴禁采取虛列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辦公費等形式沖抵其他不合理開支行為。
(二)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月餅、粽子和紀念品、土特產、服裝等禮品。涉外事務、企業商務活動需要贈送禮品禮金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嚴禁用公款購買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嚴禁用公款辦理理療保健卡、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等各種消費卡。
(四)嚴禁以學習、考察、培訓、研討、參展、參加會議、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出差公款旅游;嚴禁擅自延長出差在外停留時間或繞道安排行程、改變行程路線、變更日程安排。
(五)落實責任追究。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責令改正,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績效扣分、通報批評、崗位調整、黨紀政紀處分、降職或免職等處理。造成工作失誤或影響嚴重的,給予辭退或解聘處理。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附則
(一)若上級以后出臺相關規定,對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等相關費用標準進行調整,則按新規定標準執行。
(二)工會經費按工會經費管理制度執行,含法定節假日慰問、文體活動比賽獎勵、困難職工困難黨員慰問、干部職工因病住院、喪事看望等規定從工會經費中列支的費用。因公臨時出國(境)、外賓接待按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三)下屬公司可參照本辦法,完善制定相關制度。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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