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政發〔2005〕9號
市 人 民 政 府
關于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運作與發展的
實 施 意 見
各管理區,鎮人民政府、辦事處,高場原種場,市政府各部門:
為了充分發揮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城投公司)在對外融資和經營城市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務我市經濟建設,現就市城投公司運作與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完善市城投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市城投公司依《公司法》規定設立,是市場運作、規范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企業法人。其內部法人治理結構必須依法按程序構建:
(一)組織結構
市城投公司在組織結構上實行決策、執行、監督分設。決策機構是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員9人,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1人,董事7人。由市國資辦和潛盛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委派、更換并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執行機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組成,由公司董事會提名,報市政府批準后依《公司法》規定聘任或解聘。監督機構是公司監事會。監事會成員3人,設監事長1人,監事2人。監事長由市監察局局長擔任,監事由市國資辦和潛盛公司委派、并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監事會對公司經營和財務進行監督。
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對市政府和股東會負責。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
(二)內設機構
市城投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公室、綜合經營部、工程項目部、財務審計部、土地儲備開發部、中小企業融資部等六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文秘、政工、機關后勤保障等工作。
2、綜合經營部
負責城市公共資源或產品的經營和開發。
3、工程項目部
負責工程項目信息的收集、分析、篩選;負責工程項目的儲備,立項、可研、評估、投資預決算;負責公司籌集資金的工程項目招投標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簽訂工程合同及組織工程驗收。
4、財務審計部
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和預決算;負責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市政府城建資金的籌集、調度、使用及監管;負責工程項目的撥款和核算。
5、土地儲備開發部
負責土地的收購、儲備、整理、開發等工作。
6、中小企業融資部
負責中小企業融資項目的評審,統借統還資金的投放,本息回收及貸后管理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市城投公司職責
(一)公司職能定位
城投公司的主要職能定位為:市政府經營城市的載體。即對外融資總平臺,城市土地總儲備,城建資金總帳戶。其具體經營范圍為:城市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和基礎產業的建設和營運,土地收購儲備及開發經營,政府公共資源或產品(含廣告權、冠名權、出租車、營運線路等)的特許經營,市域內企(事)業、產業及項目的融資、投資、委貸、咨詢與評估服務;物業管理,房產開發等。
(二)公司主要職責
1、對市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城市基礎設施中的國有資本行使出資人職能,開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本運營、投資運作和產權經營。
2、履行市政府指定城建工程項目業主職責,依法辦理市政府指定項目工程建設的相關業務,包括組織工程計劃編制、工程招投標、簽訂工程發包協議等。
3、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融通、投入和償還,實現城市建設資金(資本、資產)的集中營運、滾動發展。
4、負責經營開發市政基礎設施的冠名權、城市空間廣告發布權等無形資產。
5、代市政府行使土地資源壟斷職能;負責依法對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及規劃為經營、公用及商業性用地的集體土地實行統一收購儲備、開發整理和經營等工作。
6、負責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具體運作。
7、負責與開發銀行其它融資業務對接。
三、進一步擴充城投公司資產
加強市城投公司資信建設,優化擴充市城投公司資產。除此前已明確授權其經營管理的政府性資產外,將下列政府性資產注入市城投公司:
(一)由市城投公司出資儲備的國有和集體土地,包括新增建設用地和各類存量土地;
(二)政府出資或控股的市政基礎設施;
(三)國企改制后剩下的土地、房產;
(四)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收益,包括土地儲備經營收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中市政府決定用于償債和城市建設的部分;
(五)城市路橋、水務、廣告位以及其它各類政府性資產特許經營權的經營收益;
(六)市城資辦聚集的其它所有城建資金。
四、積極開展土地儲備工作
市城投公司對下列類別土地依法進行收購儲備:
(一)因實施城市規劃和舊城改造而空閑的土地;
(二)企業改制中需要通過盤活變現的土地;
(三)行政事業機構撤銷或遷址騰出的土地;
(四)土地使用者主動要求讓與的土地;
(五)名存實亡企業的土地;
(六)出讓期滿或臨時使用期滿的國有土地;
(七)土地違法案件經查處后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八)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經營的土地;
(九)城市規劃范圍內已經規劃為經營性用地的農村集體土地;
(十)城區主干道兩旁200米內未利用土地;
(十一)經城市土地資產管委會批準,劃歸市城投公司成片開發的農村集體土地;
(十二)其它按規定應收購的土地。
五、授權市城投公司全面開展經營城市工作
(一)授權市城投公司對儲備土地統一開發整理和經營。今后園林城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用地(含商品房開發等)統一在儲備土地中依法供應。
(二)對城市無形資產按市場化原則公開拍賣;
(三)對戶外廣告經營權、公交線路經營權、出租車等各類車輛經營權、停車場經營權、車輛清洗站、公共設施冠名權,統一組織招拍掛,促進城市無形資產保值增值。
六、加強對市城投公司工作的監管
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要依法依規對市城投公司聚集、管理和使用資金工作實施監管。市監察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和工程質量的行政監察;市財政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的日常監管,規范收支行為;市審計局要對資金收支進行年度審計,并作為同級財政審計的重要內容,工程完工后,對工程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決算審計。
二○○五年五月八日